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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是错误的认识

2009-11-04 07:38:20 来源:刘伯华律师


“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是错误的认识

时下是春暖花开的天气,这样的诗情画意的时节,喜结连理的伉俪是不胜枚举,当然,法院开庭的离婚诉讼也不少,这里面有些当事人可能在诉讼中会有错误的认识,例如我们平时也常常听到当事人咨询“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吧,这样的荒唐问题,今天给各位简单介绍一下离婚程序中的几个误区。
    一、离婚,不可能是自动完成的,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一说。
    按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他们的法律制度与咱们不同)的法律,离婚是不可能自动完成的,假设有一个老汉他与老伴儿分居两年或是分居20年30年,也不可能自动离婚的。按中国大陆《婚姻法》第31、32条的规定,就离婚问题,如夫妻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来解决。
    二、“分居两年”法院就肯定能判决离婚么?
    答案:不会。如果没有证据或不是“感情不和”,则仍有可能不判决离婚,白白耽误两年。
    因为,如果某老汉作为原告去起诉离婚,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则原告就有义务证明感情破裂,由法院判决离婚,怎么能证明感情破裂呢?这要区分两方面来考虑:
    1、要提供什么样形式的证据?
     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2、提供证据要证明什么内容呢?
    按《婚姻法》第32条规定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十多种情况,这一条有相关司法解释可参考)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从以上可看出,如果是分居两年,是可能判决离婚的,但如果被告不认可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您就是分居半辈子也不成。
    例如:一个在山东的男士与一在广东的女士是双方因外出误工原因两地分居,那就不是因感情不和的分居,就不会判决离婚。
    3、分居,是什么概念呢。
    在网络上很容易搜索到这个答案,内容中肯定包括双方不共同居住、不共同生活(也包括性生活)、感情不和等。但分居在中国大陆目前没有法律上的严格程序来规范,国内百姓认为小两口吵架回娘家是平常的事,没有听说过有人正式宣布双方开始分居并限制各自的夫妻权利的行使,这是目前国内看不到的,但类似的严格的法律制度在国外甚至是香港地区是很成熟的法律制度,在他们当地的分居程序中,通过有关第三方来见证分居的有关内容,形成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能直接产生法律上的作用。
    4、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有事实上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怎么能证明呢。
    如果目前原、被告确实已经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则可考虑提供如下证据:如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工作单位证明、亲属证明、夫妻双方间的录音证据、其他证人证言等。
    三、既然国内目前没有严格的分居法律制度与程序,那究竟怎样能达到离婚目的呢?
    这个问题回答方式可能是八仙过海,如诉讼、找介绍人调解、准备有关证据等,当然如果经济能力允许,委托合适的律师也是选择之一。但建议不要考虑通过“分居”来促成离婚的条件,前面讲过,如果您分居了两年,自认为构成了可判决离婚的条件,但在诉讼中对方不认可分居的事实,而你做为原告也没有有力的证据,则很可能你这次离婚离不成,你的两年的分居的结果,是独守空房的的两年青春。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则在目前的法律没有分居制度的前提下,不妨直接起诉离婚(因为你只要有结婚证,就能起诉离婚,就算是刚才登的记,马上去法院也是可以的,当然实践中这样的“吉尼斯”记录好像没有出现过),这仍是最佳选择,因为如果这次判决不离婚,则按有关法律规定,您六个月后仍能再次起诉,这时法律的天平基本上会倾向于你这边,这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很大(当然,法学院的老师讲过,以前有位极左的法官对某位老汉连续起诉十几次离婚竟坚持调解或判决不离,自以为是先进事迹来宣传,现在是绝对不可能再有这样的事儿啦)。
    因此,假设你起诉两次判决离婚(这需要争取),则你实际耗费的时间其实可能远远不到一年,而且经过努力一次起诉就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当然,你就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建议不要赤膊上阵(如果没有条件委托律师至少应该事先与懂法律的人士沟通一下),因为在离婚案件中也可能出意外的结局或是惊喜,例如:
    1、被告在法庭气氛的震慑下,忽然同意离婚,这马上又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债权问题,如果你没有准备或是不知道这里面的有关法律知识,说错了话,很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2、即使不判决离婚,法院也会调查有关财产、债务、子女状况、债权有关事实,被告可能会编造虚假的债务来唬你,埋下伏笔,如果你在诉讼中回答不恰当或是对方提出的证据你质证不全面就很被动,要知道你记录在案的材料,以后很可能就是对你不利的证据哟。
    说了这么多,就是要告诉各位,离婚诉讼案件争取尽早判决离婚的条件很多,但人为促成“分居两年”是不明智的。
    当然,话说回来,制定完善离婚、分居方面的法律制度是大事,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在下次的两会上少些歌颂性的发言,多提点这方面实实在在的议案、建议,全国人民会感激您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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